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3 18:37       字体:       

江政办发〔2017139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7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柳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21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637号)、《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江编〔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县教育局更名为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进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范性文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四)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撤销、布局调整方案;负责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和进校书刊;指导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工作和乡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并组织督导评估。

(五)管理教育对外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六)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管理全区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教育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全区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全区的各类招生考试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全区学校、幼儿园校(园)级领导。

(八)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及义务教育证书的管理。

(九)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管理全区汉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区汉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十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内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并督办;办理有关教育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区政府督查事项;负责文秘、档案、保卫、保密、党务、工会等工作;管理机关后勤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负责本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

(二)教育管理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学普及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推进课程改革;督促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编制中小学招生计划,指导小学、初中的学区划分;承担全区义务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中学的初审和管理及小学、幼儿园审批和管理。指导全区扫盲工作;承担全区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共青团、少先队等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三)人事师培股(教育工会)

拟订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机构编制管理、教职工调配、招聘录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岗位设置、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教师资格认定、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的组织工作,管理教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局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干部;配合计生部门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全区教育工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基层工会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制度,督促指导学校抓好校务公开工作。

(四)财务基建股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编制所属单位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办法;统筹管理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国内外对区本级教育援助款、教育贷款;编制教育系统基建规划,提出区本级教育两费投资计划意见,并负责投资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对教育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学校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和支出进行检查和审计。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

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协管员管理工作。

(六)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履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职责,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拟订本区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方案;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本级权限内的教育行政执法;负责教育行政复议和普法工作。研究贯彻教育政策、法规的重大问题,审查本局各职能股室起草本区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 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执法情况,依法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情况。

三、人员编制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柳州市柳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网站地图  RSS订阅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手机版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10200750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标识码:4502210009